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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8-08 10:05  字体:[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霍山县司法局的相关信息,特编制《霍山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霍山县司法局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以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及时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霍山县司法局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霍山县司法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内容查阅霍山县司法局编制的《霍山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霍山县司法局单位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流程、业务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招投标信息、公告和新闻发布等。目前霍山县司法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10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霍山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霍山县司法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平台有霍山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ahhuoshan.gov.cn)、法治霍山网(网址:http://pf.ahhuoshan.gov.cn)。此外,霍山县司法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简报、广播、电视、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会议(座谈话、咨询会)、直接查阅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霍山县司法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才可以获取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霍山县司法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霍山县司法局申请获取。霍山县司法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霍山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霍山县司法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地址:衡山镇中兴南路28号。 办公电话:0564-5022596。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霍山县司法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霍山门户网站(网址:www.ahhuoshan.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实行统一现场书面申请。目前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大多是采取信函、传真和网络申请。这对申请人来说比较方便,但由于很多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概念及有关规定不清楚,导致形成大量的无效申请;同时,目前承办单位对申请人的身份难以确认,不利于申请件的妥善办理。因此,目前霍山县司法局暂不受理信函、传真和网络申请,统一实行现场书面受理。

(2)实行单位直接受理和受理点集中受理双轨制。

(一)申请人可以到霍山县司法局办公室直接提出申请。局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有效申请必须及时受理,按时办结;对无效申请要耐心说明情况。

(二)申请人也可以到指定的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即县政务公开中心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1)霍山县司法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霍山县司法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霍山县司法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霍山县司法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霍山县司法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霍山县司法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霍山县司法局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霍山县司法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霍山县司法局办公室在受理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则当场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信息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霍山县司法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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