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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2019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9-12-09 09:06 信息来源:霍山县司法局  字体:[  ]

 

根据省民生办《关于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7】7号)和《关于加强有关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精细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7号)及全年工作安排,12月份我们对照《安徽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了自评工作,自评分为99分。现将霍山县2019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成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导组,召开调度会,认真分析,全面动员,总结过去一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开展的成功经验及不足之处,制定符合实际可行的工作计划,出台了《霍山县2019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霍山县司法局2019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方案》、《2019年霍山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任务分解表》和《2019年霍山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月计划进度表》。我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是406件,截至11月29号,我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0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25.6%,为受援人挽回损失980余万元,发放补贴人数499件,发放案件补贴32.68万元,宣传培训等6.69万元,补贴占比83%;办结数499件,结案率97.84%。

二、自评情况

(一)、投入(总分10分,自评得10分)

1、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得1分;

2、绩效目标预期案件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得2分

3、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

4、绩效目标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得1分;

5、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得1分。

6、财政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得4分;

(二)、过程(总分48,自评得分48分

7、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得3分;
8、窗口面积、功能区、无障碍设施、二代身份证识别阅读器均符合省厅规定要求。得2分;
9、县实体平台名称标识、功能区设置、职能进驻符合省厅规定要求。得2分;

9、县实体平台名称标识、功能区设置、职能进驻符合省厅规定要求。得2分;

10、信息系统内咨询录入达到100%。得1分。

11、信息系统内案件结案、归档、补贴发放符合案件实际流程时序。得3分。

12、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委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得1分;

13、工作站有相对独立办公区域和醒目标识。得1分;         

14、主管司法局对工作站、联系点开展检查、培训等活动1次以上。得1分。

15、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数占已结法援案件总数70%以上。得4分。

16、律师办理的法援案件数占已结法援案件总数55%以上。得4分

17、刑事法援案件达到县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35%以上。得5分;

18、县司法局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召开联席会议、检查调研等活动1次以上。得2分。

19、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公安看守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相对独立办公区域和醒目标识。得1分;

20、安排律师定期值班,并有统一规范值班日志。得1分;主管司法局对工作站开展检查、调研等活动1次以上。得1分。

21、法律援助经费合规全额支出。得2分;

22、法律援助经费单列科目。得1分;

23、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结构合理,建立了法律援助专业团队。得1分;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集中培训、分级培训。得1分;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得1分。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财务台账。得1分;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得1分;开展了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得1分;

24、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得5分。

25、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得1分;建立投诉查处机制并建档。得1分;

(三)、产出(总分32分,自评得分31分

26、办理案件量达到民生工程目标数。得10分;
27、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得5分;

28、开展了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得1分;省厅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根据评选结果。得2分;

29、按时上报司法部案例库案例,但未被采用。得1分;

30、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得1分;省厅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根据结果得4分;

31、有独立的档案室。得1.5分;卷宗档案按年度、类别有序存放。得1分;有专职档案员。得0.5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得0.5分;使用法律援助专用卷宗封面。得0.5分;卷宗材料项目齐全。得0.5分;装订规范。得0.5分;

32、县法律援助机构对开庭审理案件旁听庭审不低于3%。得1分;对旁听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处理并建立台账。得1分。
33、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促进。得1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得1分;

(四)、效果(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34、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显现明显。得1分;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显现明显。得1分;覆盖范围拓宽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得1分;

35、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公益对象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5%以上。得5分。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整体落实情况良好,但依然存在的问题是:

1、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不足。办理法援案件的人员偏少,仅有法援律师3人;注册社会律师16人,且有多名律师常年不在县内执业;专职基层法律工作者仅有5名,基本都是退休年龄以上的,办理法援案件全年不足10件,所以真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量非常有限。针对此问题已向市局汇报请求解决。2、办案补贴标准和直接支出报销与现实脱节。补贴标准偏低影响社会律师办案积极性。直接支出票据难以取得影响经费管理的有效性。上级部门已关注此问题,拟出台新的经费管理办法。

3、上报案例库的案例质量不高,下一步将鼓动律师积极撰写高质量的法援案例。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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