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法发〔2023〕1号
关于印发《中共霍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经济开发区工委,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中共霍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2023年3月10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霍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中共霍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法治霍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全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霍山更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
1.推动学习教育培训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专题、系统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党校主体班次中设置专门教学模块,举办法治建设培训班。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推动宣传研究阐释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讲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
3.推动贯彻落实工作见行见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霍山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法治霍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霍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霍山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法治霍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项目中期评估。加强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法治建设领域创新经验总结评估推广制度。广泛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着力推动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4.加强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推进党的领导融入法规制度,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落实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加强对协调小组、乡镇和县直部门法治工作指导,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协调小组工作力量,确保有专人干事、高效规范运转,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5.坚定维护宪法权威。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加强法律监督,健全落实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6.健全法治督察工作机制。盯紧做实法治建设督察问题整改。聚焦群众关切热点法治事件,贯彻落实全省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启动实施办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评估工作办法,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组织实施2023年法治建设督察。
7.提升“关键少数”述法质效。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会议述法。探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工作程序,制度化、实效化运用好评价成果,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
8.强化乡镇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市贯彻落实工作举措,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全县乡镇法治建设的意见》,统一规范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推进实施一批试点项目。
三、坚持法治护航更高质量绿色发展
9.对标对表抓提升。加强重点指标监测,推动安徽法治建设“出亮点、走在前”主要监测指标在我县得到持续巩固提升。主动对标沪苏浙,健全落实及时动态清理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机制。
10.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进一步整合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抽查事项,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常态化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强化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监管,全面建立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及时纠正长效机制,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矛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11.营造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效提升市场准入效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依法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探索适用于中小微企业的简化合规工作,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含金量”。
12.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百佳法治民企”评选推荐活动,推动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维权。强化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持续推进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力争“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法治环境得分排名靠前。开展霍山石斛市场治理等专项行动,护航乡村振兴发展。
13.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众。优化平等就业、勤劳致富的法治环境,推进教育公平、平等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规则落地落实,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创新完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机制,规范平台企业用工管理,维护好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进信用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14.靶向治理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地方金融、房地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搭建一体化根治欠薪在线监管平台。依法打击治理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视听内容管理,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依法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四、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15.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深入实施《霍山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4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县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开展全县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
16.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推进“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应用。探索通过“云窗口”,以“云见面、非接触、云端批”的办理方式,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远程办”。加强乡镇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17.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等制度机制。推进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公布清单年度版本。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压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制定机关办公机构、合法性审查机构的工作职责。
18.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依据《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指导目录》,积极稳妥组织实施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工作,推动乡镇扩权赋能。整合乡镇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19.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运用轻微违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审慎采取限产、停产、停业等应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全部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20.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大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加大行政败诉案件的纠错力度,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提升应诉质效。
五、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21.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进一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深化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加大提级管辖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均衡结案。
22.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法领域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与新型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严格依法办案审案判案,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凝聚刑事诉讼各环节共识,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紧盯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水平,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3.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依法依规推进执行110应急处置中心、执行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应用,持续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对“4+10”法定领域案件线索及时受理审查,积极稳妥开展对公共卫生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军事利益保护、特殊群体保护等新领域案件线索的审查处理。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扎实推进守护民生民利专项监督行动。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实施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帮扶项目试点。
六、不断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24.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深入推进“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城市创建。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体平台的法治宣传。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引导全县广大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诚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25.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润乡村社区”行动。贯彻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26.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和权益保护。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守护平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突出刑事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发生。强化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依法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27.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聚焦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建设“一站式组合、集聚式联动”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打造“三聚焦、三走访、三到位”法律援助霍山品牌。
七、持续加强法治工作保障
28.加强法治人才保障。鼓励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分层分类全员在职培训教育,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29.强化法治工作统筹联动。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证据认定保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助等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系统应用。加强与沪苏浙法治工作部门沟通对接,对标先进,深化合作,持续推动融入长三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负责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推动本领域本系统本行业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共进,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重点任务督办,确保实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附件: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
附件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
序号 |
主要事项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1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
县委讲师组 |
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2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党校主体班次中设置专门教学模块。 |
县委组织部 |
县委党校 |
3 |
举办法治建设培训班。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
4 |
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
县教育局 |
县司法局、县属有关学校 |
5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讲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 |
县委宣传部 |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讲师组、县委网信办、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委 |
6 |
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 |
县法宣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7 |
全面贯彻落实《法治霍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霍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霍山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8 |
实施《法治霍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项目中期评估。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依法行政办、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
9 |
广泛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10 |
推进党的领导融入法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县委办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11 |
健全落实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强化对协调小组、乡镇和县直部门法治工作指导,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12 |
加强协调小组工作力量,确保有专人干事、高效规范运转,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委编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 |
13 |
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
县人大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14 |
盯紧做实法治建设督察问题整改。聚焦群众关切热点法治事件,贯彻落实全省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启动实施办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评估工作办法,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15 |
组织实施2023年法治建设督察。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16 |
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会议述法。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17 |
加强领导干部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机制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工作程序。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委组织部 |
18 |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市贯彻落实工作举措,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全县乡镇法治建设的意见》,统一规范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推进实施一批试点项目。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19 |
主动对标沪苏浙,健全落实动态及时动态清理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机制。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20 |
加强重点指标监测,推动安徽法治建设“出亮点、走在前”主要监测指标在我县得到持续巩固提升。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21 |
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进一步整合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抽查事项,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 |
22 |
常态化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强化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监管。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及时纠正长效机制,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23 |
全面建立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 |
县政府办 |
县数据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24 |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效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
县发改委 |
县商务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25 |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26 |
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依法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发展。 |
县金融监管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27 |
探索适用于中小微企业的简化合规工作,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含金量”。 |
县工商联 |
县直有关单位 |
28 |
开展“百佳法治民企”评选推荐活动。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司法局、县工商联 |
29 |
持续推进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 |
县检察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30 |
推进教育公平、平等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规则落地落实,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
31 |
创新完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机制。 |
县人社局 |
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直有关单位 |
32 |
推进信用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
县发改委 |
县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33 |
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地方金融、房地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
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
|
34 |
搭建一体化根治欠薪在线监管平台。 |
县人社局 |
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35 |
依法打击治理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视听内容管理,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
县公安局 |
县委网信办、县直有关单位 |
36 |
依法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县直有关单位 |
37 |
深入实施《霍山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4年)》,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依法行政办、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38 |
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39 |
持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
县委编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40 |
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 |
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
|
41 |
推进“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应用。探索通过“云窗口”,以“云见面、非接触、云端批”的办理方式,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远程办”。 |
县数据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42 |
加强乡镇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
县数据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43 |
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等制度机制。 |
县司法局 |
县政府办 |
44 |
推进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45 |
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公布清单年度版本。 |
县委编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46 |
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压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制定机关办公机构、合法性审查机构的工作职责。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47 |
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积极稳妥组织实施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工作,推动乡镇扩权赋能。整合乡镇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
县委编办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48 |
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运用轻微违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审慎采取限产、停产、停业等应急管理措施。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49 |
建立健全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全部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50 |
大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提升应诉质效。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51 |
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进一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 |
县检察院 |
县法院、县公安局 |
52 |
深化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加大提级管辖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均衡结案。 |
县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53 |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法领域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与新型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严格依法办案审案判案,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
县委政法委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
54 |
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 |
县委政法委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
55 |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凝聚刑事诉讼各环节共识,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紧盯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水平,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
县检察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56 |
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依法依规推进执行110应急处置中心、执行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应用,持续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
县法院 |
县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57 |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对“4+10”法定领域案件线索及时受理审查,积极稳妥开展对公共卫生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军事利益保护、特殊群体保护等新领域案件线索的审查处理。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扎实推进守护民生民利专项监督行动。 |
县检察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58 |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实施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帮扶项目试点。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59 |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推动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城市创建。 |
县司法局 |
县法宣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60 |
深入推进“江淮普法行”活动。 |
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 |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
61 |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
县司法局 |
县法宣办、县直有关单位 |
62 |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
县委宣传部 |
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63 |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体平台的法治宣传。 |
县委宣传部 |
县融媒体中心 |
64 |
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模范守法家庭。贯彻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
县司法局 |
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法宣办 |
65 |
深入开展“法润乡村社区”行动。 |
县法宣办 |
县法宣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
66 |
持续推进县属企业合规管理建设。 |
县国资委 |
县司法局 |
67 |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
县委政法委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直有关单位 |
68 |
深入开展“守护平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突出刑事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发生。 |
县公安局 |
各乡镇、经开区 |
69 |
强化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
县应急局 |
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70 |
依法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 |
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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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一站式组合、集聚式联动”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72 |
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打造“三聚焦、三走访、三到位”霍山品牌。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73 |
鼓励年轻干部学法用法,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分层分类全员在职培训教育,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委组织部、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74 |
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系统应用。 |
县检察院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 |
75 |
加强与沪苏浙法治工作部门沟通对接,对标先进,深化合作,持续推动融入长三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经开区 |
中共霍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