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妥有序推进乡镇综合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有效解决基层“事情多、看得见、管不了”的难题,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持续深化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妥有序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 县委编办联合制定了我县稳妥有序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聚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针对霍山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从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承接事项、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方式、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等六个方面协同发力,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公平的法治环境赋能,着力提升霍山地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准确地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2023年12月由局法治调研督查室牵头,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和《六安市司法局 中共六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稳妥有序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司发〔2023〕27号)部署要求,在广泛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稳妥有序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12月21日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将《实施方案》草案公开进行意见征集,广泛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意见,在一个月征集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最终于1月26日由党组会审定通过,2024年1月26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承接事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和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及时解决过渡期内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
五、主要内容
方案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承接事项”“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方式”“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等六个方面为重点任务,推行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权责关系顺畅,确保“真下放”;资源配置到位,确保“接得住”;人员培训强化,确保“会执法”;制度机制完善,确保“管得好”。实现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执法机构全面设立、执法队伍不断壮大、业务培训有序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努力提升基层治理质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设置10个月观察期,观察期满后,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评估结果。
六、创新举措
1、探索“区划+区域”执法模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编制。
2、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3、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级部门执法联动和协调衔接机制,探索推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霍山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积极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做法,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建设,努力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八、咨询部门及电话
中共霍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564—564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