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霍山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2108 |
因公出国(境)费 |
18 |
公务接待费 |
124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85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5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100 |
二、霍山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县“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8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0%。2018年度预算因公出国(境)5批8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六安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31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240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霍山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霍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霍办发【2015】1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50万元,2018年度预算公车购置6辆,目前我县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4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近年我县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公务用车次数较往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较上年下降10%;两项合计较2017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