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等规定指导。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持续跟踪落实到位,确保预算公开经得起检查检验。
三、工作目标
自2022年起,将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确保单位预算公开全覆盖。切实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规范部门预算公开。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财政局局内各股室多次会商共同制定,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实施,1月18日完成印发。
五、主要内容
推动单位预算全部公开,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
六、创新举措 无。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公开责任,推动有序公开,妥善回应关切。公开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督促所属单位及时纠正错漏。公开后,对公开情况常态化跟踪核查,确保预算信息长期保持公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