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2021年预算中期调整方案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地方政府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92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23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2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如下安排。
一、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为充分发挥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我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109238万元增加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后,2021年我县债务限额为6141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128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62832万元)。
二、2021年上半年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上半年,我县新增债券2078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086万元,计划用于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18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900万元, 农田建设工程767万元,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909万元, 智慧学校建设300万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410万元;专项债券14700万元,计划安排2个非标专项债项目,其中:霍山县中医院中医特色内科综合楼及配套工程7700万元;霍山县殡仪馆与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