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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9-18 08:26 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霍财绩〔2020115

 

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现将《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山县财政

2022918


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面覆盖、重点突破,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2019年开始启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准确把握“全方位”、“全覆盖”政府收支预算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确保不留死角。推动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并根据不同预算资金的性质和特点统筹实施。加快对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各项政府投融资活动实施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积极推动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政策和项目预算向部门和单位预算、政府预算拓展,稳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层级,逐步增强整体性和协调性。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财政局牵头,各预算单位分工负责。县财政局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再评价,组织指导全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预算绩效管理不仅覆盖全县所有预算单位政府收支预算资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而且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四、工作重点

(一)预算编制环节。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新出台及延续实施的重大政策、项目时,要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并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财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二)预算执行环节。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三)决算环节。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逐步推动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提高部门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不断创新评价方法,提高评价质量。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高绩效的良性循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良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局和各预算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财政局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各预算部门要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建立政府主导,财政局统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具体实施,专业机构、社会各界广泛与的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二)扩大舆论宣传。财政局和各预算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信息编报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内部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强化预算绩效意识,培育绩效管理文化,有效引导社会各界主动了解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社会氛围,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 

(三)健全机构人员。财政局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充实工作人员,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制度。各预算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并相应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对财政工作人员、预算单位、第三方中介机构、专家学者开展多层次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保障培训时间,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各预算部门也要在部门内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切实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理论研究,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方法、技术手段进行探索和研究,形成理论和实践互为促进的良好局面。  

(五)落实经费保障。财政局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所必须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大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激励性经费投入,对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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