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规范和优化非税收入退付流程,提高非税收入退付工作效率,加强非税资金安全管理,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皖财非税[2020]8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霍山县非税收入退付流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霍山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
为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规范和优化非税收入退付流程,提高非税收入退付工作效率,加强非税资金安全管理,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皖财非税[2020]85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非税收入退付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退付范围
缴入我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非税收入或待结算收入(以下统称非税收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退付业务:
(一)违法违规执收的;
(二)确认为误缴、误收、多收需要退付的;
(三)待结算收入符合有关规定需要退付的;
(四)因执收依据调整需要退付的;
(五)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退付事项。
二、退付原则
非税收入退付实行“谁执收谁申请”的原则。退付事项由缴款人向执收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执收单位审核后提交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退回其全部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不全的,应当告知缴款人进行补正。
三、退付资料
(一)完整填写《霍山县非税收入退付申请表》(见附件);
(二)非税收入票据、缴款人缴费凭证;
(三)由于征收行为撤销而导致的退付,应当提供撤销该征收行为的有关政策文件等资料;
(四)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退付流程
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对执收单位提交的非税收入退付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相关规定且申请资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付。
五、具体要求
(一)各执收单位相关人员应加强对安徽省非税收入业务系统学习,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准确、规范收缴非税收入。
(二)各执收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退付审批制度,严格把关,对非税收入退付的原因、金额、票据、账号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对违反规定退付非税收入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霍山县非税收入退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