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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霍山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10-27 08:11 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霍财综〔2023〕95号

 

 

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霍山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皖财综〔2023〕1044号)、《六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22〕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对原《霍山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进行了完善。现将完善后的霍山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规范调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可根据实际需要酌情增加四级目录,一至三级目录不得变动,调整后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请于1030日前报县财政局对口科室备案,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后执行。霍财综〔2020〕65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霍山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霍山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5日


霍山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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