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秘〔2023〕86号
关于霍山县2023年度财政收支预算
末期调整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我县财政收支预算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发生了需要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有关规定,建议对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末期调整,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建议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建议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今年来,我县财税部门加强收入征管,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1%,比上年实绩增长11.5%,收入项目建议调整为:
(1)税务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6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9%,其中:增值税65295万元,较预算减少4205万元;所得税19000万元,较预算增加2000万元;其它工商税收31532万元,较预算增加232万元;契税及耕占税10643万元,较预算增加43万元;非税收入15130万元,较预算增加3130万元。
(2)财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8.5%,其中:专项收入6500万元,较预算增加250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1860万元,较预算减少1640万元;罚没收入5300万元,较预算减少12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2500万元,与预算持平;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240万元,较预算减少760万元(详见附表1)。
2.财力及预算平衡
(1)财力情况。根据收入结构情况,全县财力预计46692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4822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1%;②上级补助收入1820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1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752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2325万元),较预算增加39469万元;③调入资金55841万元,较预算增加54172万元;④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08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6951万元、再融资债券34130万元)。
(2)预算平衡情况。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和实际支出情况,建议财政总支出调整为466922万元,调增支出预算134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000万元,较预算增加857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5.2%;上解上级支出57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930万,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19万元。财政总支出46692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3.6%,预算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建议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根据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以及实际征收政府性基金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调整为22812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6472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73万元,上年结余3789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0900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77400万元、再融资债券31606万元),调入资金94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建议调整为22812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86858万元(其中隐性债务化解支出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857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安排支出7740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583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254万元(详见附表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建议调整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根据实际征收情况,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55841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减3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结余55841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详见附表4)。
二、2023年政府性债务建议调整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今年下达我县新增债券84351万元。在2023年8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我县上半年新增债券安排和债务限额进行调整的基础上,需再次调整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后,2023年我县债务限额为7938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339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30432万元)(详见附表5)。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3年12月22日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