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抽查事项) | 监管对象类型 | 抽查基数 | 抽查比例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抽查目标数 | 任务新建时间 | 检查时间 | 抽查任务发起方式 |
1 | 六安市2024年度对会计代理记账企业的联合检查 | 县财政局(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以实际情况确定 | 不低于3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 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以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 9月 | 县财政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