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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财政局:“三赋能”保障生态环境“含绿量” 提升产业发展“含金量”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2-07 10:11 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近年来,霍山县财政局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用足用好用活财政政策,为霍山县获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实财政保障。将越擦越亮的“含绿量”,助力提升霍山县经济发展的“含金量”。

政策赋能,筑牢绿色发展屏障。发挥财政激励鞭策作用,用足用活用好“绿色财政”优惠政策。出台《霍山县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霍山县发展现代农业奖补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补偿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先有项目,后安排资金,鼓励实行项目“先建后补”,实现补偿资金和奖补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全县绿色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资金赋能,发挥资金杠杆作用。2023年霍山县投入绿色发展专项资金69433.9万元重点用于生态功能区修复、保护和治理等。有力支持大别山水环境生态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食品等绿色生态项目,扎实推进了全面绿色转型。设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73万元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再认证的主体进行递增奖补,以奖补撬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绿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监管赋能,促进资金聚力增效。完善《霍山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2023年开展9个新建涉水类生态补偿资金项目、5个运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项目建设成本、工程造价、持续经营能力等实施绩效评价,并及时反馈评价报告,督促部门限期整改,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良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评价“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评价“低效”的项目消减或取消,最大化激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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