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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财政局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9-09 09:47 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霍财预〔202455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部门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5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24561号)、《六安市财政局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预〔2024254号)等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兑付;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建设全省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把牢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关口,不该开支、不必开支的一律不开支。严控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鼓励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公务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差旅、论坛、展会等活动。加强会议差旅等费用管理,优化和改进公务用车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强化与存量资产的统筹,预算执行中可从政府公物仓调剂的资产一律不得新购。

(二)集中资源保障重点支出。各部门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决策部署,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变化等,动态调整和完善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支出预算排序机制,严格按照三保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确定的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分轻重缓急和财力情况,制定清单。三保支出预算未足额安排前,不安排其他支出。

(三)持续开展政策统筹整合。落实支出政策清理任务,继续按照谁出台、谁清理的原则,常态化清理无效、低效和重复政策,相关资金应及时清理退出。推进跨部门支出政策统筹整合,对同一领域、同一方向的支出政策,从预算编制源头进行整合,促进部门工作协同。树牢先谋事、再排钱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新出增支政策,不新开支出口子,确需出台的,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当年必须安排的,优先通过部门预算调剂解决。 

(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规范代管资金管理,部门和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能够满足需要时,不得申请财政拨款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依规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对连续结转规模较大的,应减少当年预算安排。完善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安排统筹使用机制,对同领域的,优先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五)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对竞争性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原则上通过政府产业基金、贴息、担保等市场化手段支持,严格控制无偿补助、直接补助等传统资金使用方式在财政支出中的占比。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金融资源提供持续性、普惠性的资金,精准支持科技创新、工业转型、生态环保、民营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

(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合理保障部门履职需要。根据预算单位工作职能、承担任务等,核定公用经费预算,坚决取消小、散、乱项目。逐步探索建立适应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反映现阶段合理需求、符合地方财力水平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强化支出标准运用,将已有的项目支出标准,维护进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服务预算编制需要。

(七)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完善年度预算安排与人大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及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机制。加强各类监督成果运用,对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监督检查中查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项目,以及预算执行率偏低、实施效果不明显的项目,根据情况依规核减直至取消预算。

(八)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探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成本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2025年预算编制,按照事前功能评估、绩效目标、投入成本、产出质量与效益匹配对应的原则,科学测算、全面衡量投入成本,在推动预算标准、支出定额标准和公共服务标准相统一的基础上安排预算,推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全面提升。

(九)认真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培训指导。部门和单位要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根据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批复文件,完整、规范填列部门信息、单位信息和基础资料,严禁通过多报、虚报在编人数等方式虚增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加强入库项目审核,完整规范填报项目要素,合理安排跨年度项目预算,严禁重复、多头申报或虚报项目预算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编报预算申报说明和部门预算草案文本,真实反映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科目,应在预算草案文本中明确支出内容、测算标准及依据等。加强预算草案文本内容审核,不断提高文本质量。各部门预算草案应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

三、编制要求

(一)编制范围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2025年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部门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等。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包括代管资金,严禁漏编、少编,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2.支出预算。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管理,包括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预算编制重点任务,按照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统筹财政拨款(含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财政专户资金和单位资金合理编制支出预算,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各单位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从项目库中选取人员类项目、公用经费项目,分别形成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人员类项目按照编办批准的在编人数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和口径据实编制,公用经费按照更新后的基础信息合理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包括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积极贯彻政府决策部署,在预算安排上要突出重点,严控一般性支出。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项目入库审核,确保立项依据充分并具备可实施条件,按规定对储备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部门评审。做实做细项目排序,年初预算要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按既定政策保障项目。按照支出标准×工作量方式,根据政策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资金需求,从严从紧编制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同步编制重点保障事项清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涉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项目优先安排,减少或取消县级财力安排。

严格按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支出科目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中不得出现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等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的功能科目。本级项目应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由预算单位组织实施的应列入相应单位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3)资产配置预算。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在资产配置控制数内编制资产配置预算。除危房修缮等必要维修外,现有办公用房不得维修,不得购置新建办公用房。因新增人员、设备报废等原因确需购置的,单位应通过公物仓、内部调剂或统筹公用经费解决,不单独安排财政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置资产的,须先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从源头规范资产增量。

(4)政府采购预算。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者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是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要应编尽编,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本级当年预算资金以及上年结转资金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均需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各部门、单位要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边界,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霍山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霍财综〔202395)、《霍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霍财综〔202396号)等有关规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并按购买服务目录编制年度预算。

(6)“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和单位结合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保持只减不增。严格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因公出国()等活动。严格控制车辆报废更新,到期仍能使用的不得更新。

(7)绩效目标。各部门和单位要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不安排预算。

(三)转移支付预算

由部门主导分配的转移支付,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政策依据、支出内容、分配因素、测算标准和过程、绩效目标和指标等情况,按规定由主管部门分项目编制。根据省厅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做好资金分配与下达,编入2025年部门预算。预计年底前难以支出的当年预算或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申请调减或交回财政,对确需结转下年的资金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编入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性转移支付(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应于上级文件印发20日内分配与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应于上级文件印发30日内分配与下达。同时,需报请县人代会或人大常委批准预算或调整预算。

四、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4年9旬)。梳理收支政策规定,研究制定2025年预算编制政策,印发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适时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布置全县部门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

(二)预算申报阶段(2024年9月)。各部门完成基础信息更新、项目清理规范、项目入库等工作(915日前);财政局完成基础信息和项目入库审核(920日前);各部门编报部门收支预算建议、绩效目标、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建议,同步向财政局报送预算编制申报说明(见附件)(925日前完成一上)。

(三)预算审核阶段(2024年9-10月)。财政局开展非税收入计划审定、基本支出审核、项目审核及评审论证,结合审核情况和年度财力预计,统筹确定预算控制数及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控制数。

(四)意见反馈阶段(2024年10月)。财政局下达预算控制数、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控制数(1020日前完成一下)。各部门核实收支项目、预算安排、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控制数意见,反馈预算安排意见,依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部门预算草案(1025日前完成二上)。

  (五)汇报初审阶段(2024年11月-12月)财政局结合部门反馈意见平衡预算,编制政府预算草案和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按程序向政府汇报,依法提请人大财经委初审。

(六)批复预算阶段(2025年人代会后)。财政局在人代会批准本级预算之日起20日内批复部门预算,各部门在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1、霍山县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霍山县部门预算综合信息编制表

 

霍山县财政局

20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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