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3-24 11:05 信息来源:霍山县人社局  字体:[  ]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第九条: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员工制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新创业失败人员。(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758号)第二条:关于参保个人社保补贴  (一)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25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二)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标准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补贴标准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执行。

二、承办机构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三、服务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

四、申请条件

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灵活就业人员

五、申报材料

1、《霍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2、《创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解除劳动关系书(新增人员)

6、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人员)

7、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

、服务流程

申请:个人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个人中心”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至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审核:业务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审核通过,提交至人社、财政联合审批;不符合条件,将申请件退回。

审批、办结:人社、财政部门对申请进行联合审批,符合条件,审批通过,由财政兑付补贴,办结;不符合条件,退回至审核状态。

办理时限

二十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咨询方式

0564-5022948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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