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现结合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应急管理“一岗双责”制度,夯实公共安全管理职责,着力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妥善解决涉及到农民工工资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方面的信访维稳问题。
二、工作原则
1、在人社局统一部署下,与有关部门协同处置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原则;
3、快速反映,冷静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稳定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加大从源头上解决信访维稳问题的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构筑大信访工作格局,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加强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处置农民工工资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方面的突发事件。
组 长:唐成楠
副组长:舒世润 周 传
组 员:裴 伟 卫军荣 方玉菊
(二)报告制度
最先发现或者接到突发事件信息的股室和个人应及时弄清事件起因、规模、涉及人员、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人社局报告和通报相关单位主管部门。
(三)处理方法
1、了解情况,立即上报。涉及农民工工资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方面的突发事件,无论是发生在本单位或其他地方,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赶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后,及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上报和通报。
2、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和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同时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团结大多数群众,孤立少数闹事者,以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力争把问题就地解决好。要严防出现越级上访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现象发生。要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相关部门一起通过与群众代表对话,找出问题症结,制定可行处理方案。
3、按照政策,答复处理。根据处理方案,服从安排,严格按政策答复,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不能发表带有倾向性和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言论。
(四)善后处理
突发性事件处理结束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人社局。对新闻媒体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要报道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经验教训。对在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防范措施,预防事件的再度反弹。对直接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在处置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中有功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
四、工作要求
1、从实践“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树立“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工作理念,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要服从统一调度,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做到细心、耐心、热心、公心。
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时限进行上报和通报,要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3、大队各股室要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应工作制度,强化“窗口”服务功能,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积极树立劳动保障系统良好形象。
4、加强稽核、稽查力度,积极预防,力争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和初发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