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2021年乡村振兴结对帮扶计划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11-25 18:19 信息来源:霍山县人社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我县乡村振兴,结合实际,特制定2021船仓村乡村振兴帮扶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以健全全民社保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为抓手,以强化农村人才供给为支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注入强大的人社动力。

二、帮扶计划

(一)加强组织保障,夯实脱贫领域作风建设。

乡村振兴工作全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联系脱贫攻坚工作,选派一名干部长期驻村开展具体帮扶工作,构成了由上到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要加强到村开展实地调研,强化帮扶干部担当意识和履职尽责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精准落实扶贫政策。

(二)分类实施各项就业脱贫优惠政策,“促就业,稳脱贫”,确保贫困劳动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1.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收。

1挖掘就业岗位。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作用,深入所辖地区、企业挖掘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岗位,及时推荐就业岗位。

2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大力培育劳务经纪人,鼓励劳务经纪人带动农村劳动力有组织性劳务输出,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和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3开展就业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2+n”主题招聘会、“春风行动”、“送岗下乡”、“乡村振兴专项招聘日”等就业招聘活动,

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搞活就业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2.支持农民自主创业。

1)推介创业项目。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乡村行”“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加强返乡创业团队指导功能,对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人员开展“一对一”的创业指导服务,帮助提升创业能力。

2)鼓励自主创业。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脱贫户比照执行)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3.强化农民技能培训。

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进行乡(镇)、村专项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培训、推动新生代农民工接受就业技能培训或岗前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加大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提高培训和就业需求的匹配性和培训后就业率,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4.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和管理以更加积极的就业优惠政策,激励扶贫车间居家就业基地带动更多的贫困劳动者就业,让无法外出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员能就近就地就业,既能照顾一家老小,又能实现脱贫增收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时代缴到位,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确保贫困人口老有所养。

    对符合代缴保费条件的五类贫困人口应代缴尽代缴,对参保人银行开户失败、参保信息不全的及时维护,确保按时代缴,同时鼓励参保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60周岁以上五类贫困老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应发尽发,督促往年度有欠费的人员补缴保费,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及时享受待遇。

)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到位,确保“双包”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帮扶人按季度走访,一年不得少于4次,经常性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座谈会的讲话为核心,以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反复宣传解读乡村振兴新政策,让脱贫户认识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二是帮扶人要科学研判,根据帮扶对象对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保障等不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有效解决存在困难,构建长效的致富机制,使帮扶对象的生活越来越好,杜绝返贫

局主要领导或分管负责人到村调研一年不得少于4次,针对村级发展及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积极予以协调、帮助,统筹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一是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二是要加强国家、省、市、县各项惠农政策学习和村务各项业务学习,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理论成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自身服务能力。

(二)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找准职责定位,紧密依靠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遇事共商、问题共解,协同村“两委”成员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三)切实融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掌握群众动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事业。

(四)自觉遵守选派干部工作、生活各项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2021年1月18号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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