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在霍山县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截至2022年11月底如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皖事通自助认证或与霍山县社保中心联系完成认证,逾期将暂停发放待遇。暂停待遇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2022年11月18日
霍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