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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4-01 16:10 信息来源:霍山县人社局  字体:[  ]


职能:

1)受理和处理全县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2)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3)对全县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4)参与重大影响的突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应急处理;(5)负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6)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日常事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裴伟(仲裁院院长)

电话:0564-3912152

办公室门牌号:204

地点:霍山县人社局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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