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霍山县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在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四项收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推进,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测增速6.5%,达到38621元。上报年度增收因素83条,净增量59413万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体制机制,多措并举保障增收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县政府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入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目标之一,明确2022年增速要达到省平均水平,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结合实际,制定了霍山县2022年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要点、任务清单以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工作任务一一明确到责任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按季度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印发了《霍山县城镇居民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实施计划》。
二是加强调度,注重协调。县城镇居民增收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月、5月、8月、11月先后4次召开联席会议,以完成工作目标为导向,收集各成员单位增收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当前和下一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县政府按月组织召开专题经济形势分析会,每次都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入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预测,找问题,定措施。
三是加强管理,落实政策。将成员单位政策性增收文件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及时整理更新,同时要求各单位及时报送文件执行情况,督促文件落实。全年共清除不实施文件28份,保留霍山县持续实施的及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计71份,贯彻持续执行上级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文件50份,计121份文件都得到有效落实,有力促进了我县城镇居民增收工作。
四是注重样本点工作,规范统计业务。4、7月份,县人社局联合县统计局召开“样本点辅调员业务培训会暨低收入记账户帮扶培训会”,一方面对辅调员进行记账业务培训,一方面对低收入记账户进行逐户分析,研究针对性帮扶措施。按季度及时对50户记账户进行集中走访,按日逐户了解收入和支出情况,随时指导辅调员和记帐户规范记账,做到应记尽记,每周市国调队通报我县数据较好。扎实做好样本点轮换工作。我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完成了新样本点调查小区的简图绘制、建筑物清查表编制、住宅名录过程表编制(城镇)、住宅名录表编制;完成了对6个样本点村(社区)的入户摸底调查和摸底数据确认工作;完成了对60户抽户、调查户落实及开户问卷填报。对个别抽到的样本住户不支持、不配合的,县人社局、统计局联合所在乡镇、社区工作者进行入户走访,通过面对面耐心细致地沟通交流,赢得了对象户的理解和接受。目前,我县60户住户的正式记账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二)坚持主动作为,提高“四项收入”实现增收
围绕提高“四项收入”,推动城镇居民增收:
1.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一是实现社会充分就业。通过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全年新增城镇就业 5258人,登记失业率1.24%,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常态化开展“2+N”线上线下招聘会,开展以“就、企、职、创、稳、保、民、生”为主题的线上直播招聘,创新线下乡镇巡回专场招聘、助企纾困集中行动专项招聘等活动品牌。全年举办 招聘会251场,服务企业3265户次,达成就业意向6481人次.开发安置就业见习岗位637个、短期见习岗位259个、公益性岗位263个。
二是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时进行公务员职务、级别以及事业岗位工资调整,人均增长300元/月;为公务员正常晋升职务职级以及为事业人员正常增加薪级进行日常调资,含盖公务员人群1585人,事业单位人群6484人,人均计月增加415元,增幅8.2%;总量增加3742万元,增幅6.95%。
三是发放年休假、值班补贴。测算统计2022年分别发放2021年5287人年休假补贴4811.17万元,值班补贴1131.42万元。
四是落实工会费增长。根据皖工发〔2021〕41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春节发放干部职工工会会员的补助及物品折计2627.2万元,比2021年增加985.2万元,增幅60%。
2.着力增加经营性收入。
一是兑现企业奖补政策。2022年度发放企业奖补资金 3634.4万元,较去年2032.5万元增长78.8%,促进各类企业发放,促使城镇居民增收
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县2022年(11月止)共计减税降费82139万元,2021年同期为73300万元,同比增幅12.1%。其中,对未达起征点的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共减免增值税约7659.92万元,同期比增幅11.44%,享受户数约12876户;城建税和两附加税减免总额约382.99万元,比同期增幅11.44%;其他减税降费(含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六税两费等)74096.09万元,比同期增幅12.13%。大额度的减税降费,直接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城镇居民增收。
3.着力增加财产性收入。
一是增加住户存款利息。2022年住户存款利息44000万元,比同期增幅3.7%;
二是增加公积金利息。2022年公积金存款利息1818.16万元,比同期增幅3.8%;
二是大幅增加居保专户利息。2022年居保专户利息达到1127.3万元,比2011年增加1054.5万元。
4.着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一是及时增加社保资金。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养老金增加较大。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发放企业职工养老金总额29617.37万元,覆盖人群9744人,人均2532.96元;比上年同期总量增幅14.19%,人均增幅7.8%;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总额25736.44万元,覆盖人群4778人,人均4488.7元;比上年同期总量增幅8.96%,人均增幅3.54%。
二是民政保障资金增加较多。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民政局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1282.34万元,比2021年10764.14万元多发518.2万元,增幅4.8%。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累计放救助金902.94万元,覆盖人群17033人次,人均补助水平530.11元,人均比同期增幅6.9%;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累计放救助金5689.72万元,覆盖人群125248人次,人均补助水平454.28元,人均比同期增幅5.9%。
三是医保政策有保障。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补偿25.16万人次,补偿22981.23万元,比同期增幅5.88%;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总补偿1.95万人次,补偿2817.24万元,比同期增幅8.77%;城乡医疗救助6.12万人次,补偿1861.11万元,比同期增幅35.9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总补偿9.75万人次,补偿5713.19万元,同比增幅31.17%;城镇职工医疗救助总补偿0.04万人次,补偿382.04万元,比同期增幅31.17%;城镇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累计享受1.46万人次,补偿345.85万元,比同期增幅19.3%。
四是调整增加居保资金。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发养老金总额12106.94万元,累计发放731986人次,人均数量165.4元,总额比同期增幅18.95%,人均增幅26.97%;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发养老金总额1834.12万元,累计发放55696人次,人均数量329.3元,总额比同期增幅6.9%,人均增幅1.4%。
五是发放安家补贴。根据霍山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意见》(霍发〔2022〕7号)文件精神,2022年发放763人安家补贴资金2205万元,比去年多发923.5万元,增幅72.06%。
六是发放疫情防控费用。2021.12-2022.11月共发生核酸检测费用3073.9万元,享受免费核酸检测人员超过424.93万人次;发防控人员补助980.7万元,享受补助人员约3.68万人次。
(三)绩效考核,增收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重点项目建设成绩斐然。2022年,全县93个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计划投资91.93亿元,年度完成投资107.4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6.90%,超序时进度16.90个百分点;计划新开工项目41个,计划投资50.5亿元,年度完成投资49.7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8.51%;续建项目29个,计划投资41.43亿元,年度完成投资49.7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8.51%;储备项目23个,总投资440.30亿元,转化开工项目2个。
三是社保待遇稳步增加。2022年7月,霍山县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15号)文件要求,及时开展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养老保险参人均增加养老金123元/月;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增加养老金152元/月。7月15日,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并补发到位。2022年度,根据新标准按月及时为全县企业退休人员9808人共计发放养老金2.9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813人共计发放养老金2.51亿元。县政府9月16日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执行六政秘[2022]85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截至目前,按新标准全县城市低保1091户1342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07.12万元,月人均补助537.45万元,超过当年低保标准的75%。
四是住户存款增速较快。2022年末,霍山县各项存款余额3308685万元,较年初增加495050万元,同比增长17.59%,增速排名4县区第一;住户存款余额2392976万元,较年初增加392485万元,,同比增长19.62%,增速排名4县区第一。
五是住户存款增速较快2022年度霍山县公交企业职工工资综合薪酬7.72万元/年,月综合薪酬6437元,高于霍山县2021年度居民最低工资1430元/月,高于霍山县2022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职工增资动力不足。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我县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不理想,职工工资增速较低。
二是县直接出台增收政策不多。
三是样本点轮换存在不确定性。我县城镇化率高达60%以上,不同地区的住户收入水平存在一定差异。新的大轮换样本点户由50户增加到60户,且抽中3个农村乡镇村,住户收入相对较低,可能会给我县的增收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下一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县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目标: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7.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我们将围绕目标,主动作为,以月促季,以季促年。
(一)抓组织协调,探索工作新机制
强化城镇居民增收成员单位联席会办公室牵头作用,积极探索新机制,统筹谋划,着重抓好责任清单制度,发挥好信息员制度、例会协商制度、调研会商制度和上报请示制度。按照“四大收入”及各单位部门的职责,制定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各单位信息员的作用,做到信息明白畅通,积极主动作为。按季度及时召开例会,及时组织到单位调研,探讨解决问题新办法。
(二)抓“四项收入”,探索收入新增点
根据城镇居民收入特点,紧紧抓住“四大收入”增收要素,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稳健增长。一是用活政策,确保工资性收入增长。按政策及时调整兑现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增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探索干部职工资增长;全面深入企业了解企业职工工资状况,在企业健康运营发展提质增效同时,努力探索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新机制,力使企业职工的工资增长。二是创新服务,务使经营性收入增长。根据国家、省、市、县减税降费政策,创新服务方式,及时兑现到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金融部门及时为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供融资金融贷款等,为企业和个体经营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和支持。三是探索渠道,力使财产性收入增长。引导鼓励经营单位及个人通过多渠道投资运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大银行定期存款、理财、购买国债、养老收支力度,多渠道促使储蓄资金增长。加强房屋租赁、门面房出租或共同参与方式增加收入。四是强化保障,全力做好转移性收入增长。不折不扣地落实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量,分类做实做细社保、局保、医保等兜底保障工作。
(三)抓具体业务,力争增收新效果
一是抓住样本点住户收入统计。详实做好60户住户样本点的收入记账工作。规范真实收入登记,做到项目不漏,确保收入不错记、不少记。重点关注收入、支出变化较大的记账,核实其情况,指导其记账。通过对样本点的分析,引导、指导增收效果。
二是抓住季度数据支撑。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信息员作用,及时整理收集各类增收有效数据,搜集非成员单位的有关城镇居民增收数据,向国调部门提供有力数据支撑。积极做好与国调部门的沟通汇报。
霍山县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