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
关于县人大代表建立失地农民保险动态
调整机制建议的答复意见
陶伟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失地农民保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已转县人社局办理答复。我局对该建议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只有霍山县设立了被征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参保人自愿一次性缴纳6000元的保费,从缴费次月开始计息,县政府对个人账户记账利息予以补贴。目前,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在全市范围内已是最高水平。
二、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资金筹集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33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280元。目前,我县执行六政秘〔2020〕133号文件规定,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280元,若省市出台新的政策标准,我县将及时按新的政策标准执行。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