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提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12-05 15:59 信息来源:霍山县人社局  字体:[  ]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2024年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发放,现将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稳岗返还

部分单位(名单见附件1)因银行账号、户名等基础信息缺失无法直接发放资金,请上述单位于2024年1220日前将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寄)至霍山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或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劳务派遣单位(名单见附件2),可在2024年12月20日前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办事指南参考https://rsj.luan.gov.cn/zwzx/tzgg/5387858.html。

地址: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14

联系电话:0564-3912135

附件1.xls
    附件2.xls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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