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实施促进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压力,根据省人社厅《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文件),现集中开展霍山县2025年度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及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基地的申报及见习岗位征集
(一)在霍山县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申报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县人社局2022年、2023年、2024年已审核确认并予以授牌的见习基地无需重新申报,可直接上报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二)用人单位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报就业见习基地: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得少于10个;
4.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6.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不低于50%。
(三)见习基地的申报程序。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见习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霍山县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3.霍山县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4.单位情况简介,包括:主导产品、经济规模、人力资源状况等等;
5.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党政机关介绍信;
二、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
根据见习基地上报的见习岗位需求,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并适时组织就业见习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对接活动。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并将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及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备案资料作为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的重要依据。
三、见习补贴的标准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政府分别按照人均100元、2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所需资金从县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023年、2024年已授牌的霍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于2025年3月31日前上报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二)见习基地应遵守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
(三)见习基地要使用社保卡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期满,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市场就业的依据之一。
申报地点: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4办公室。
联 系 人:陆暑文 联系电话:0564-3912135
附件:1.霍山县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霍山县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
霍山县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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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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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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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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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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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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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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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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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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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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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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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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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企业发展潜力、生产规模、经营状况、技术水平、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等介绍(此处可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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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岗位 情 况 |
拟接收见习人员数量 |
接收见习人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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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人员每月 生活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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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留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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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霍山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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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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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
就业促进股:
年 月 日 |
分管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霍山县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申请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见习岗位名称 |
拟接收见习 人员数 |
占单位该岗位 总人数比例(%)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主要见习内容 |
见习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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