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群众诉求
2024年10月23日,霍山县群众金崇宪反映: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在单龙寺镇单龙驿站文旅项目做工,该项目拖欠木工、瓦工、焊工等班组共68名农民工工资约66万元,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核实解决。
(二)处理过程
1、2024年10月23日霍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窗口受理投诉。
2、2024年10月23日经人社局仲裁院舒世润同志、邵华同志调查核实,单龙驿站文旅项目共拖欠诉求人等68名农民工工资659235元。该项目自2023年8月26日进场,因施工两个月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导致2023年11月停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和总包单位安徽斛润祥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合作关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提供场地供使用。该项目精装修工程分包给安徽瑞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瑞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授权委托人吴兵兵反映该项目合同造价为738.88万元,至今工程款一分钱未支付,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3、2024年10月23日县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班,会商决定对项目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立案调查,该欠薪案件由投诉受理股、案件审理股具体经办。投诉受理股负责通知农民工做调查询问笔录,案件审理股负责联系各单位。
4、2024年10月23日-11月1日15名农民工代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陆续做调查询问笔录。
5、2025年1月3日县人社局对分包单位安徽瑞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2025年1月8日前核实并足额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6、因到期后分包单位安徽瑞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根据人社部发〔2014〕100号《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以上行为人涉嫌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情形,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件于2025年1月9日移送霍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7、经霍山县公安局、人社局、单龙寺镇政府、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安徽斛润祥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瑞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协调处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已于2025年1月27日足额支付被拖欠的68名农民工工资659235元。
(三)诉求人反馈
2025年2月14日,霍山县人社局对诉求人金崇宪进行电话回访,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