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以及我省文件规定,2025年我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发放,现将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稳岗返还
部分单位(名单见附件1)因划型为大型企业且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及疑似存在历史欠费(2024年)无法通过免申即享直接发放资金,请上述单位经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综合服务窗口及霍山县税务窗口查询确认无历史欠费后后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可在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4室
联系电话:0564-391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