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工伤事故备案
2. 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3. 办理材料:伤事故备案登记表
4.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5.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7.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 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霍山县人社局综合窗口,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淠河东路和霍山大道交叉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类综合窗口
10. 咨询查询途径:0564-5032881
11. 监督投诉渠道:0564-5026936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