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法规股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4-11 15:59  字体:[  ]

一、机构设置

储德峰同志任综合法规股股长,现有工作人员3名。

二、机构职能

1.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的组织协调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 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3. 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污染源普查工作。

4.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5. 负责依法行政、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6. 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

7. 负责环境科技创新工作。

8. 承担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

9.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323室。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4-5026781, 邮箱:hbj5026942@163.com。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