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水生态环境股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4-11 15:58  字体:[  ]
一、机构设置

叶祥义任水生态环境股股长,现有工作人员2名。

二、机构职能

1. 负责全县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2. 拟订和监督实施区域内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

3. 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4. 指导、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

5. 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 负责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

7. 负责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河长制相关工作。

8. 负责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9. 负责全县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监督实施。

10.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二楼,201室。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4-5026643;邮箱:hbj5026942@163.com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