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6月8日印发了《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霍政办秘发〔2020〕32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该《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的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目前全国各地时有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环境灾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身体健康,生活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为没有应急预案,不知如何应对,造成环境事故危害范围不断扩大。所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是现实所需,形势所迫。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职责,使应急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应急培训和演练,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并具备完成应急工作的能力,培养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有利于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职责,并做好了充分的应急物资准备,在做出应急响应后,迅速、有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工作,将事故产生的损失(人员、环境、财产)降到最低。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之要求,安徽省和六安市分别制定了《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急预案》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报政府会签。
四、工作目标
构建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五、主要任务
通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进一步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应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六、主要内容
具体分别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包括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职责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各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分工,确保紧急状态下保障应急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各项保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部分预防预警机制。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监测、预警发布以及预警信息处理流程,明确应急预警等级,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系统及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包括先期处置、扩大应急处置措施、处置措施、应急监测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征集。对大气、水、土壤、辐射等各类型环境事件处置措施进行了细化。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等级,确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响应措施,明确了响应终止条件。
第六部分善后工作。对事件的调查、评估与报告进行规定以及对后期救助帮扶进行了说明。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明确通信、装备、队伍、交通、技术、物资和经费保障等。
第八部分监督管理。明确了预案演练、宣传培训以及责任追究和奖励。
第九部分附则。对相关名词进行解释并明确《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七、保障措施
应急指挥部通过通信、装备、队伍、交通运输、资金、技术等手段给与保障。
《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