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晋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改善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家园
(一)加强农村环卫力量。自2017年,县委、县政府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来,经统一招标确定乡镇垃圾收集由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结合地形地貌、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山区按300人、畈区按450人标准配备1名环卫保洁员,共配备农村环卫保洁员958人,每名保洁员配备1辆电动或燃油保洁车辆,及时收集和清运各自责任区内的生活垃圾。采取“深埋桶收集点+多功能吊桶压缩车相结合”的收集转运模式,做到收运过程中垃圾不落地、臭气不外溢、渗滤液不滴漏。城区垃圾由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清扫、收集、运输,由霍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处置。2022年按合同更新农村环卫电动保洁车辆509辆、燃油保洁车辆160辆、侧挂车10辆,同时对报废车辆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体制机制良性循环,规范运营。
(二)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4个试点项目(南岳花都、名邦中央公馆、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城东小学)于2022年1月正式开始运营,农村垃圾分类项目于2022年5月投入试运营。通过深入学校、小区进行宣传活动,让学生、居民在游戏中学习分类知识,养成生活习惯,形成分类自觉,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三)垃圾无害化处置升级。县委、县政府投入2亿元,于2019年新建日处理能力4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0年10月正式并网发电。截至目前,县域内生活垃圾累计焚烧量52529.38吨,垃圾无害化率达到97.15%;2022年清运建筑装潢垃圾24735余吨,资源化利用14841吨;垃圾填埋场共处理净化渗滤液33731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已基本完工。
(四)强化环境准入。实行源头管控,明确规定水库上游10个乡镇原则上不上任何工业项目(实行“飞地”招商政策),实行工业向园区集中,坚持“三个不得”原则(不得新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新上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或污染严重的项目、不得新上掠夺开发资源的项目)。加快工业经济向开发区集聚步伐,实现工业集中管理,污染集中治理。推进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落地落细,严格生态空间管控。
(五)严格管控耕地土壤环境。对纳入“两公一住”建设用地范畴的,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严禁复垦为耕地。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县环委办印发了《霍山县2023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霍环委办〔2023〕4号),明确1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5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新投入5000多万元完成15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到2023年底,累计完成3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7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5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完成投资近亿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9%。
二、发展生态农业,保护生态环境
(一)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认证,推动绿色农业发展。通过各乡镇进行摸底,鼓励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申报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认证。鼓励有注册商标及SC证等符合申报条件的茶叶企业,有一定规模的蔬菜、水果企业等,申报绿色食品认证;鼓励林下仿野生栽培的霍山石斛企业及需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茶叶加工企业,申报中绿华夏认证中心有机农产品认证;鼓励县内区域特色农产品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特质农品”;积极培育和申报“皖美农品”、“食安安徽”等农业品牌。截至2023年6月,有效期内绿色食品30个,有机农产品81个(其中中绿华夏有机认证中心认证的企业实现零的突破,获证8家8个产品);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面积10.15万亩;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茶叶)1个,面积2525亩;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8个(霍山黄芽、霍山黄大茶、霍山石斛、霍山桑叶红茶、霍山黄牛、霍山黑猪、漫水河红灯笼辣椒、杨三寨神韭菜);“皖美农品”农产品区域品牌1个(霍山黄芽),产品品牌1个(“徽之元”牌霍山黄芽)。
(二)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着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制订有关病虫害防治技术方案,印发施肥建议卡、病虫害防治技术明白纸;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开展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技术培训;推广新型农药、肥料及新型施药施肥器械,建立茶园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杀虫灯防治茶树主要病虫害技术试验示范片,小麦、水稻、玉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基地;推动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推广面积2.6万亩,推广缓释肥应用等三新技术6.5万亩,示范带动全县有机肥施用推广使用面积8.5万亩次。2022年,我县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为41.6%、41.5%,化肥农药使用量连年下降。2023年我县化肥、农药利用率目标为42%,确保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发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措施,综合利用秸秆,发展生态农业。一是指导群众开展秸秆科学还田;二是强化协调调度,畅通秸秆收、储、运、销、用渠道,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三是支持畜牧业发展,通过牛羊等过腹还田。截止到2022年底,全县已建成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市场主体9家,年利用农作物秸秆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共建成秸秆收储点共5处,年收储能力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28%。
(四)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的“3+ N ”路径模式,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为重点,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努力实现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促进土壤生态系统能量有效转化,实现畜禽养殖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
(一)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周活动。准确把握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开展六五环境日暨安徽省环保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环保咨询台、展示环保成就图片、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文明创建等工作成果。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发放环保手提袋、环保吉祥物“小山”“小水”等小礼品300余份,参与公众400余人,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一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二是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三是开展环保设施和教育基地公众开放活动,寓教于乐,在实践中增强青少年的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形成全社会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风尚。
四、落实财政奖补,加大生态投入
(一)加大乡镇金融支持力度。2022年,县财政争取涉水类生态补偿专项资金6800万元、设立600万元乡村振兴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整合1.46亿元资金支持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统筹1.4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增强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深入巩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持续探索生态资源价值转化路径。围绕大别山旅游扶贫快速通道,发展壮大旅游富民产业,建设一批精品主题村、特色美食村、旅游风景道及后备箱工程基地,继续推进“大别山人家”标准化建设和石斛品牌市场建设,打造霍山药膳美食文化品牌,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旅游民宿“1289”工程,完成40处乡村旅游点“微改造、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的关心和关注,在此,也恳请您继续为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保护好我县的绿水青山,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
承办单位负责人:蔡骥
承办责任人:王贻娜
联系电话:5026257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