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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9-28 11:49 信息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2022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一、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1.“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2. 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3. 省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

4. 国家生态功能区监测经费

5. 2021年度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6. 霍山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托管运营项目

7. 环境监察业务经费

 

 二、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057-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单位

057001-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2.15

0

182.15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82.15

0

182.15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提高霍山县各乡镇水系的水体水质,提高村庄人居环境质量。

对上土市、诸佛庵、太平畈、与儿街四个乡镇实施应用水规范化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4乡镇

5

5

5

 

标识牌设施

≤86个

5

5

5

 

防护工程设施

≤17.6km

5

5

5

 

应急设施

≤5个

5

5

5

 

质量指标

达到验收标准

符合

5

5

5

 

规范化比例

100%

5

5

5

 

饮用水水质达标

达标

5

5

5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

9月底前

5

5

5

 

工程完工验收

达标

5

5

5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成本

≤600万元

5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降低自来水处理成本

节约社会资金

5

5

5

 

社会效益指标

人居环境

提高环境质量

5

5

5

 

改善投资环境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5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水质达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5

5

5

 

保护水资源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5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长期

2

2

2

 

提高农村整体生活质量

农村可持续发展

3

3

3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10

10

10

 

总分

 

100

90.00

 

 

 

 

项目名称

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

057-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单位

057001-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8.7

0

118.7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18.7

0

118.7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3个月内完成省控空气监测站设备升级换代。

自动监测站已经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常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空气自动监测站

2座

5

5

5

 

监测数据

≥40万个

15

15

15

 

质量指标

稳定运行

≥24天

15

15

15

 

时效指标

升级改造时间

≥3月

5

5

5

 

成本指标

预算数

≥118.7万元

10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公众知情权

定期公布

1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准确掌握空气质量

及时准确

1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空气自动站持续运转

长期

10

10

10

 

经济效益指标

 

 

 

 

0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0%

10

10

10

 

总分

 

100

90.00

 

 

 

项目名称

省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

主管部门

057-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单位

057001-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22

300.22

300.22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300.22

300.22

300.22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状况,保障饮用水安全。

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保障饮用水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水质自动监站

3座

15

15

15

 

质量指标

数据准确性

100%

15

15

15

 

时效指标

自动站运行

12月

10

10

10

 

成本指标

自动站运维费

≤50万元

10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饮用水安全

长期

1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供环境质量数据

及时提供

1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准确掌握环境质量

长期

10

10

10

 

经济效益指标

 

 

 

 

0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10

10

10

 

总分

 

100

100.00

 

 

 

项目名称

国家生态功能区监测经费

主管部门

057-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单位

057001-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50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50

50

5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及时准确掌握我县环境质量状况,为环境执法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完成国家生态功能区水环境、农村空气环境质量、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国家转移支付生态资金近亿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省控考核断面水质监测

11点

10

10

10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

24点

5

5

5

 

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

19点

5

5

5

 

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

8家

5

5

5

 

排污许可证日常监测

40家

5

5

5

 

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4季度

5

5

5

 

质量指标

数据准确性

100%

5

5

5

 

时效指标

按年度

全年监测

5

5

5

 

成本指标

委托三方支出

≥50万元

5

5

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公布环境质量报告

定期公布

1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及时掌握环境质量

长期

1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准确掌控环境质量

长期

10

10

10

 

经济效益指标

 

 

 

 

0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10

10

10

 

总分

 

100

90.00

 

 

 

项目名称

2021年度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主管部门

057-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单位

057001-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50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50

50

5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各项水环境监测数据

完成2021年度地表水断面监测、农村饮用水源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和执法监测。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监测数据

10000个

15

15

15

 

质量指标

完成各项监测数据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5

15

15

 

时效指标

全年

12个月

10

10

10

 

成本指标

监测委托费

50万元

10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全县各项水环境监测数据

提供有效监测数据

1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提供有效监测数据

1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及时对水环境监测管理

6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作经费

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4

4

4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10

10

10

 

总分

 

100

100.00

 

 

 

项目名称

霍山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托管运营项目

主管部门

057-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单位

057001-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

500

500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500

500

5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经费、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运维费用、自行监测费用及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等。

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乡镇污水处理站数量

16座

16座

15

15

 

质量指标

废水排放水质标准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符合

15

15

 

时效指标

运维时间

12个月

12个月

15

15

 

成本指标

运维资金

500万元

500万元

15

1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

提高环境质量

显著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污染物年削减量

100%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环境质量

改善东淠河水质

持续

10

10

 

经济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10

10

10

 

总分

 

100

100.00

 

 

 

项目名称

环境监察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057-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单位

057001-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8.2

108.2

108.2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08.2

108.2

108.2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监察大队20人工作经费

2022年,监察大队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处理各类环境信访工作,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做好应急执法工作,切实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检查,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各项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人员经费

20人

20

20

20

 

质量指标

保障监察业务开展

正常运转

20

20

20

 

时效指标

按月发放经费

12月

10

10

10

 

成本指标

年初预算数

≥220万元

10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日常环境监察执法业务

提高

15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环境监察大队日常工作运转

稳定

15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0

 

生态效益指标

 

 

 

 

0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100%

10

10

10

 

总分

 

100

100.00

 

 

 

霍山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

1.项目立项背景为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水环境治理改善,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财建〔2021)113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35万元。

2.项目内容。2020年6月,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了《霍山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县发改委审批。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4个“千吨万人”规模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树立界牌、交通警示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设置防护墙、物理隔离带、隔离防护网;保护区内道路、桥梁设置防撞护栏、穿越保护区道路及桥梁设置事故应急池、事故导流槽;拆除或关闭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级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工业排污口拆除或关闭,生活排污口关闭或迁出。2020年7月,霍山县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后,出具了《关于霍山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霍发改投资〔2020〕199号)。2021年3月30日,《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财建〔2021〕113号),下达霍山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335万元。在报请霍山县政府批准后,县生态环境分局将资金下达到与儿街镇、诸佛庵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4个乡镇。4个乡镇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编制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技术划分报告,并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3.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该项目由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和与儿街镇、诸佛庵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4乡镇组织项目承建单位实施此项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实际下达预算资金335万元,资金已到位335万元。项目于2022年5月完成,实际完成投资182.15万元。建设标识标牌39 个,隔离网1.78km,防撞护栏4.76km。该项目由四个乡镇分别组织实施,县生态环境分局统一开展财务决算、统一验收。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可最大程度减轻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畜禽业对于区域水流域的污染现状,改善乡镇饮用水源地及其他相关水源的水环境质量,提高霍山县各乡镇水系的水体水质和村庄人居环境质量,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了解水污染防治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重点为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与儿街镇、诸佛庵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4乡镇组织实施的霍山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根据《六安市财政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了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决策(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等)、过程指标(组织实施、资金管理指标等)、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评价从项目的完成率、完成时效、项目质量、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采用计划标准与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法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本次绩效评价数据来源于资金下达文件、预算批复及明细、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自评情况、项目管理资料等,根据以上资料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绩效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

评价工作组对搜集获取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形成非现场评价结果。再根据资料核查、实地勘察情况形成评价初步结论。

3、分析评价

项目分析评价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与儿街镇、诸佛庵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4乡镇组织项目承建单位按项目评价要求,认真、及时收集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按照项目绩效评价各个指标依据和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和审核定论,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中央资金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不由分局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建设项目分4个单项工程实施,由安徽霍山县华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仁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施工。最早开工日期是2021年12月24日,最迟于2022年6月28日,全部通过了建设、监理、施工相关单位的共同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质量指标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可最大程度减轻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畜禽业对于区域水流域的污染现状,改善乡镇饮用水源地及其他相关水源的水环境质量,提高霍山县各乡镇水系的水体水质和村庄人居环境质量,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2、产出时效指标情况

在计划期限内完成了所有建设项目,并发挥预期效益。    3、成本节约率

该项目计划投资335万元,实际投资182.15万元。实现了成本节约。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是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安徽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任务要求,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和谐发展的需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加强预算执行情况调度,形成定期调度预算和计划支出制度,压实压紧各部门责任,切实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以预算有效执行和绩效发挥促进业务开展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预算编制时对预算绩效设定存在不精准现象,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种种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效益发挥较迟。

六、有关建议

加强事前谋划和绩效评估,明确项目目标、产出和效果,加快项目采购实施进程,结合业务工作开展项目管理,以项目尽早发挥绩效推动业务工作上台阶。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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