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我局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详见附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4-5020754(行政审批服务办)。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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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批复) |
文号 |
批复日期 |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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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安徽鼎盛力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新型包装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霍环评 〔2023〕48号 |
2023.11.6 |
91341525MA2T9T2Y6N |
一般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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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LED照明灯具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霍环评 〔2023〕49号 |
2023.11.14 |
913415007568468903 |
告知承诺制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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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LED照明光源产能扩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霍环评 〔2023〕50号 |
2023.11.14 |
913415007568468903 |
告知承诺制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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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安徽炜东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新型PPH管材、管阀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霍环评 〔2023〕51号 |
2023.11.22 |
91341500MA8P7NYR2X |
一般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