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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1-05 16:42 信息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序号

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生态环境分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规定(2019年本)》的公告》(皖环函〔2019891号)

 

2

生态环境分局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

5.《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规定(2019年本)》的公告》(皖环函〔2019891号)

 

3

生态环境分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4.《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

 

4

生态环境分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5

生态环境分局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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