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高温合金叶片机匣制造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攻关及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
联系电话:0564-502075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高温合金叶片机匣制造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攻关及产线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战新园区柳林河路东侧淠河西路南侧,投资52000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是利用现有车间28725平方米扩建高温合金母合金和热障涂层项目;新增真空感应熔炼炉、电渣重熔炉、真空自耗炉、钢锭脱模精整生产线等高温合金母合金制备设备、新增等离子喷涂(PS)、超音速喷涂、火焰喷涂(FS)、电子束物理气相沉积(EB-PVD)、渗铝(CVD、VPA)、多弧离子镀(PVD)、涂层后大气热处理和真空热处理设备、湿喷砂和干喷砂、涂层实验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检验检测设备54(套);配套项目供电、给排水、供气及综合管网等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能达到产2400吨高温合金母合金棒材和叶片机匣80000件次热障涂层的生产能力。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741飞机制造;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本项目属于名录中:34-74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9-6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母合金棒材铸造废气主要为干燥烟尘、喷砂粉尘,碳塞打磨粉尘,抛丸粉尘、预热烟尘、加料粉尘、熔炼、浇注烟气,切割粉尘,抛光粉尘、棒材打磨粉尘;叶片加工和机匣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抛光粉尘、焊接烟尘、喷砂粉尘、喷丸粉尘、电弧喷涂粉尘;母合金棒材铸造过程中产生废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排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干燥烟尘通过管道收集后直接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01)对外有组织排放;喷砂过程中产生的喷砂烟尘、碳塞打磨时产生的粉尘、抛丸过程中产生的抛丸粉尘、干燥工序产生的干燥烟尘、熔炼和浇注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均通过管道汇总进入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2)对外有组织排放;加料过程中产生粉尘、棒材打磨时产生的粉尘均通过管道汇总后经小滤筒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3)对外有组织排放;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粉尘通过管道汇总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2)对外有组织排放;抛光工序产生的抛光粉尘通过管道汇总后经一套滤筒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4)对外有组织排放;叶片加工和机匣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以下方式处理排放:抛光时产生的粉尘经过设备自带的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引风机引入23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由于产生量较小,不再单独进行废气处理,配备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烟尘经收集、过滤后,与未被收集部分均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丸粉尘经过自带的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引风机引入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弧喷涂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引风机引入23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干燥烟尘通过管道收集后直接1根23m高排气筒(DA008)对外有组织排放;喷砂粉尘通过管道汇总进入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9)对外有组织排放;抛丸粉尘通过管道汇总后经一套滤筒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9)对外有组织排放;加料粉尘和打磨粉尘一起进入一套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10)排放;熔炼、浇注烟尘通过管道汇总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9)对外有组织排放;切割粉尘通过管道汇总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9)对外有组织排放;抛光粉尘通过管道汇总后经一套滤筒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11)对外有组织排放;棒材打磨粉尘通过管道汇总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10)对外有组织排放。项目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混凝气浮+混凝沉淀+二级反硝化)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达到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和消声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值需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含废包装物、废下脚料、废金属屑、焊渣、废磨料、废金刚砂、废氧化铝粉、废玻璃丸、收尘灰、喷涂渣、炉料夹杂物、炉渣和废中间包等;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包含废切削液、废机油、废电火花油、废油桶和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1.80t/a;SO2:0.025t/a;NOX:0.79t/a。
八、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