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9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霍山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霍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科室: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502075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批复) |
文号 |
批复日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关于中焱智造(安徽)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霍环评〔2025〕04号 |
2025-2-19 |
2307-341525-04-01-258378 |
91341525MA8QM1X16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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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焱制造公司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