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效。强化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改到位、不反弹。
(二)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一是推动天更蓝。提升扬尘、餐饮油烟等监管力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应急减排管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协助企业申报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减少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二是推动水更清。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乡镇污水处理站强化监管,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为推进霍山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推动土更净。强化“两公一住”用地生态监管,加大涉危废工业企业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
(三)筑牢生态保护绿色安全屏障。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样地监测、大别山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观测;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与评价工作;提升环境监管力度,积极响应、及时核实信访事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提升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持续做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开展年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编制年度GEP核算报告;继续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