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霍山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获悉,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共产党员蔡永祥同志2024年4月6日在霍山中学附近营救车祸伤员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2024年4月6日,蔡永祥夫妇前往岳母家途中,于霍山中学附近偶遇一辆白色小轿车冲下路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蔡永祥同志与妻子李俊娴毫不犹豫,立即停车前往救援。
该起事故中,驾驶员王友汉因操作失误,车辆失控冲下 3 米多的斜坡撞向大树。驾驶室门因A柱内陷无法打开,王友汉从驾驶室爬到副驾驶室仍无法脱困。危急时刻,蔡永祥同志及时赶到,一把拽开车门将他从车里扶出。并协助他完成报警与联系保险公司等事宜。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蔡永祥同志的妻子,曾为医护人员的李俊娴一直悉心照料王友汉,直到保险公司和交警先后赶到,蔡永祥一家人配合做好现场工作后,继续赶路且未留下姓名。事故处理完成后,驾驶员王友汉通过多方打听才终于联系上蔡永祥,并执意登门致谢。
蔡永祥同志在危急时刻的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为社会传递了满满的正能量,也充分彰显了一名环保铁军的担当与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