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环委办〔2025〕7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霍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霍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稳定农业生态平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坚持“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原则,以“疏堵结合、以用促禁”为主线,统筹推进秸秆科学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秸秆收储运基础设施,推广“五化”利用模式,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可持续机制,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协同治理机制
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承担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责任。按照“县统筹、乡镇主抓、村执行、组包片、户联防”的工作机制,以乡镇、村、村民组为基本单元,分别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以各自行政区域边界为本级网格管理范围,确定网格管理责任人,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管理体系。按照“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管理要求,健全实行县直单位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三级包保制度,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田块责任制,确保每块农田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管理格局。请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更新后的乡镇、村两级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责任表报送至县环委办。
(二)深化资源化利用体系
根据各地秸秆资源禀赋和农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选择秸秆利用方式,扩大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能源化利用规模,拓宽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途径,提升“五化”利用水平。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扶持并发展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做大做强。鼓励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提高秸秆科学规范还田覆盖率和到位率。增强秸秆收、储、运、销、用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离田效能。健全完善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秸秆收储体系。推动收储主体与种粮大户、农事服务中心、秸秆利用企业有效衔接,提高秸秆规模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指导推广秸秆低茬收割、捡拾打捆、加工利用等小型、智能、实用农机装备应用。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三)强化全域监管力度
1. 构建“科技赋能+群防群治”治理格局。运用“蓝天卫士”高空瞭望、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飞等手段,构建区域露天焚烧“智能监控网”。逐步加密高空瞭望点位,提高监控覆盖面,实现数据贯通、信息共享,助力建立火点“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的响应机制,有效遏制露天焚烧行为。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鼓励举报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2. 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管控。每年5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为午、秋两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各地各部门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抓好落叶、垃圾、荒草露天焚烧的管控。各地要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省界、市界、县区边界、乡镇边界、高速和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禁烧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建立突发应急队伍,配备灭火器、旋耕机、洒水车等应急设备,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及时通报。
3. 强化“收、种、管”统筹管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要加强收割、种植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在农机具摸排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农机调度,科学组织收割、离田还田、旋耕播种,化解抢收抢种矛盾。加强作业服务,组织党员干部、农村合作社、社会团体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重点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解决抢收抢种时期秸秆清运离田问题,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组织人员对堆放于田间、地头、路边、河沟、树林、村边的农作物秸秆进行清理转运,消除焚烧隐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分解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任务。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定期调度,会商相关工作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深化宣传教育行动。各镇要把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播放广播广告、启动巡回宣传车、悬挂标语条幅、推送微信群信息等贴近群众、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关于秸秆禁烧的规定和违反禁烧规定的典型案例,提高农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在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内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发放禁烧秸秆倡议书,向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积极宣传焚烧秸秆危害,倡导不焚烧农作物秸秆,并劝阻亲友不焚烧秸秆。利用走访入户、集中宣讲等方式宣传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域的支持政策,推广综合利用领域优秀案例,普及秸秆综合利用和种植技术,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督查问责体系。严格督导问效,对火点多发频发的地区,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督促属地抓好整改落实;对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形式主义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