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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档号 |
受举报 单位 |
举报 时间 |
污染 类别 |
信访 类型 |
转办 级别 |
举报人 情况 |
反映的主要问题 |
处理落实情况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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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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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水河百合加工厂 |
10.2 |
污水 |
12345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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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反映霍山县漫水河镇万家山村村部隔壁有一家百合加工厂,该厂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至河流,严重污染河流,现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工厂尽快整改。 |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漫水河镇政府于2025年10月13日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了解,霍山县志诚百合专业合作社厂房系2017年建成,2019年由万家山村、径树林村及陈家畈村合伙作为集体经济资产出租给霍山县志诚百合专业合作社,由漫水河镇万家山村村民丰治国、径树林村村民刘太明等几人合伙承租。检查时,该合作社未生产,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合作社生产时对百合加工、清洗、蒸煮废水采取有效收集、处置,杜绝废水直排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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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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