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三江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新型PP管材和环保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0564-502075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年产3万套新型PP管材和环保设施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省三江塑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省三江塑业有限公司拟在霍山县诸佛庵镇狮山村穆家畈组,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8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67.91平方米,新安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智能化新型PP管材和环保设施生产线共2条,年产各类PP管材和环保设备3万套;二期总投资8000万元,新征土地约15亩,新建3栋厂房约8000平方米,新安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智能化新型PP管材和环保设施生产线共6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各类PP管材和环保设备3万套的生产能力。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塑料制品业 292。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塑、注塑以及热熔焊接废气,破碎粉尘,食堂油烟;本项目挤塑、注塑以及热熔焊接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通过集气罩+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通过在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装置+布袋收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食堂油烟经排烟管道排往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楼顶排放。本项目挤塑、注塑、热熔焊接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公告2024年第17号)中的较严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规定;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食堂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强化生产管理,选用低噪声风机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含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等;除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包含废润滑油、废油桶和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为0.405t/a,已取得市局总量指标。
八、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