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346霍山至英山绿色公路拌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6-05-06 10:36 信息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衡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346霍山至英山绿色公路拌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656---2026511

联系电话:0564-502075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G346霍山至英山绿色公路拌和站项目

二、建设单位:衡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衡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霍山县黑石渡镇清潭沟村老院组、安徽省霍山县方圆家庭农场(S332西)、安徽省霍山县漫水河镇五桂塘、安徽省霍山县漫水河镇岗包上、安徽省霍山县漫水河镇上湾、安徽省霍山县大化坪镇下马鞍山、安徽省霍山县黑石渡姜家冲,投资243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拟新建7处混凝土拌和站总建筑面积约43397平方米,新安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混凝土生产线8条和其他配套设。其中霍山县黑石渡镇清潭沟站点建筑面积约7400平方米,生产线1条和其他配套设备;霍山县方圆家庭农场(S332西)站点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生产线1条和其他配套设备;霍山县漫水河镇五桂塘站点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生产线1条和其他配套设备;霍山县漫水河镇岗包上站点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生产线1条和其他配套设备;霍山县漫水河镇上湾站点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生产线1条和其他配套设备;霍山县大化坪镇下马鞍山站点建筑面积约5600平方米,生产线1条和其他配套设备;霍山县黑石渡姜家冲站点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生产线2条和其他配套设备。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七、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筒仓进料呼吸产生的粉尘,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原料粗/细集料上料产生的粉尘,料仓堆场、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本项目筒仓呼吸粉尘通过在每个筒仓顶部设置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在筒仓顶无组织排放;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于全封闭搅拌楼内,经全封闭搅拌楼阻隔沉降后在厂区无组织排放,未被捕集的粉尘经全封闭搅拌楼阻隔沉降后在厂区无组织排放;料仓堆场、装卸扬尘通过地面硬化、设置截水沟、暗埋排水管,设置水喷淋系统抑尘装置等措施处理;原料粗/细集料上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在上料口设置围挡、水喷淋系统抑尘装置,处理后的粉尘向厂区逸散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置专人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标准;营运期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和表2中的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车辆清洗用水、搅拌机和罐车清洗用水、路面冲洗用水。车辆清洗用水经配置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可循环利用;搅拌机和罐车清洗用水先进入砂石分离器分离砂石,再导入配置的三级沉淀池循环利用;路面冲洗用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储存于清水池,循环使用;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农肥;项目7处拌合站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及罐车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厂区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基座、密闭隔声、厂房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所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收尘灰和砂石集中收集后可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底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外售其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含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环评主要结论

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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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宇建设集团环评项目- 报批稿.doc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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