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住建〔2018〕130号
关于印发《县住建局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及岗位晋升暂行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县住建局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及岗位晋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4日
霍山县住建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印发
县住建局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及岗位晋升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岗位晋升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霍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规范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局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设岗、统筹兼顾的原则。岗位等级晋级工作要有利于推动工作与和谐稳定。
(二)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岗位等级晋级评比推荐。
(四)按照县人社局核准的岗位等级设置比例进行推荐。
三、实施范围
我局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四、专业技术岗位层级
目前我局专业技术岗位分十个层级,正高级岗位4级;副高级岗位分5、6、7三个层级;中级岗位分8、9、10三个层级;助级岗位分11、12二个层级;员级岗位13级。
五、职务岗位晋升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调岗:高级岗位必须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四年,中级岗位必须取得工程师资格满三年,初级岗位必须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三年,才有资格晋升本职称内上一等级。
3、晋升:按照建人〔2012〕151号文件执行。
4、身心健康,在本局岗位任职,胜任工作,且符合晋升条件。
六、职务岗位、等级晋升排序
根据人社局核定的职务、岗位晋升岗位层级、等级和数量,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次晋升入相应职务岗位等级。排序方法如下:
1、当年退休人员聘任、晋升时优先。
2、按“聘任职称年限”从长到短排序。
3、“聘任职称年限”相同的,按现行工资标准中的“薪级岗位”从高到低排序。
4、“聘任职称年限”相同的,“薪级岗位”也相同的,再按“参加工作年限”从先到后排序。
5、“聘任职称年限”、“薪级岗位”、 “工作年限”三者均相同的,向一线人员倾斜。
6、“聘任职称年限”、“薪级岗位”、 “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四者均相同的,再按工作业绩,向获得各类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的人员倾斜(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订)。
七、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当年不予聘任或岗位等级晋升
1、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2、年度和任期考核不合格的。
3、严重失职、渎职的。
4、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八、申报岗位等级晋升程序
1、局办公室提出岗位、等级晋升的数额和晋升条件,及时公开。
2、局办公室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审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党组(扩大)会审定。
3、审定结果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报批。
九、其他事项
若当年申报岗位等级晋升时,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质量不达标被上级审核未通过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一年内不得申报;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 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两年内不得申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且五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十、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