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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和春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03-16 10:49 信息来源:县质监站  字体:[  ]

霍质监〔2018〕2号

 

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和春季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单位,监理、施工企业:

为切实消除冬季雨雪及春节停工期间给施工现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确保本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端,就组织开展春节后复工和春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对公共建筑和规模较大的开发小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开复工检查方案的制定,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质保安保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项目部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基本建设手续办理及施工资料的管理情况。

(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一是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对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培训。凡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二是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前,施工企业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作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三是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对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三)越冬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越冬工程砼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现场越冬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结构外露钢筋及现场越冬存放钢筋是否锈蚀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场或使用。

(四)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及现场防护安全管理情况。一是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重点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雪、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塔吊基础要防止水淹和及时排水。塔吊等起重机械在线监控和维保情况。二是基坑工程的管理。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做好观测记录,要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隐患。三是临时用电管理。重点检查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TN-S”系统设置,配备定型化电箱和专职电工持证上岗情况。遇大风、雨雪、雷电要及时切断电源。四是脚手架管理。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有效,悬挑工字钢锚端长度及保险钢丝绳合理设置,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固、牢靠。五是模板支撑的管理。重点检查模板支撑体系的设置及基础固定与施工专项方案的符合性。六是高处从业管理。室外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遇大风、雷雨雪天气要停止室外作业。七是临边洞口防护管理。重点检查安全通道、楼梯通道、电梯口及各临边洞口防护措施,确保防护到位,措施有效。八是施工现场的办公宿舍和食堂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遭到雨雪倒塌或破坏的临时用房立即拆除,防治伤害人员。

(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霍山县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执行到位。

(六)施工、监理企业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查看值班记录)。

(七)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是否按照住建局《关于加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霍住建管〔2018〕5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查看排查记录)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8日):

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立即组织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9日至3月12日):

针对施工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生产隐患以及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首要责任,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全面进行复查,如还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坚决不予复工并进行处罚。

(三)、监督检查阶段(3月12日至3月22):

县质安站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一公开”方式,对我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或隐患不及时整改和不整改的工程项目,按法律法规给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登陆“监管通”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

(二)成立组织,检查整改。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小组,全面开展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和扬尘等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坚决落实整改。做到检查全面,整改到位。

(三)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就在建工程检查整改情况于3月13日前书面形式报县质安站。

特此通知。

附:2018年建设工程春季质量安全扬尘情况自查表

2018年建设工程春季质量安全扬尘自查情况汇总表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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