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暨春季复工建筑工程开复工质量
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商混企业:
当前,各建筑工程进入全面恢复施工阶段,疫情防控与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及扬尘防治压力交织叠加,春季复工历来是事故多发期,防控工作不得掉以轻心。为扎实做好我县建筑工程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质量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尤为重要,经研究,自2020年3月20日起对全县建筑工程和商混企业开展节后复工疫情防控、质量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大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工程和商混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三)原材料检验、实体质量控制情况;
(四)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
(五)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深基坑、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六)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七)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八)商混企业质量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检查砂石料等原材质量、混凝土配合比以及送样检测。
三、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和询问的检查方法。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认真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履职尽责,项目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扎实开展复工疫情防控、质量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标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建立“三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在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基础上,检查组严格对照规范标准实施检查,倒逼企业自查不走过场,整改不流于形式。
(三)加强执法处罚,杜绝违规违法行为。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要求严格执法,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较多较大及以上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实施信用惩戒。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