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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畅言】关于反映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的问题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11-08 15:48 信息来源:霍山县住建局  字体:[  ]

来电人反映:1.自家2017年购房,合同约定2019年12月30日前交房,实际上2021年5月交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开发商至今未支付;2.前期开发商承诺交房后一个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至今未办理,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帮助自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3.自家是全款购买的房屋,开发商未将全款发票提供给自己,请处理。

回复内容: 经调查了解,1、南岳花都小区1号楼已于2021年10月25日办理首次登记,开发建设单位将在近期向相关办证单位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2、全额购房发票将在您与开发企业办理结算后,按实际结算金额开具,请您及时与开发企业办证负责人祝女士联系。3、关于违约金的赔付,县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与您协商,如协商无果请依据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诉讼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霍山县住房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64-502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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