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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霍山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4-15 15:12 信息来源:霍山县住建局  字体:[  ]

 

霍住建〔202238

 

 

 

关于印发《2022年霍山县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亡人事故频发多发态势。根据市住建局《2022年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方案》(六建质函〔2022189),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霍山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2年霍山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

项行动实施细则

 

                      202231

 

 

 

 

 

 

 

 

 

 

 

 

 

 

 

:市住建局,县安委办。

霍山县住建局办公室                202231日印发


2022年霍山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雷霆”专项行动实施细则

 

2021年全市住建领域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8起亡29人,我县111日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教训惨痛,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居安思危”“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断然措施,集中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严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尽最大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一无两降目标(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房建组和市政组,质安站负责房建工程专项整治,重点处负责市政工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站,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县依法应纳入施工安全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其参建的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

(二)整治重点: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足额支付情况;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情况;监理企业切实履行施工现场监理职责,监督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严格遵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肢解工程、违规指定分包单位;是否及时拨付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是否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随意压缩合同工期,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降低施工现场安全标准。

2.落实施工总承包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对建筑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足额投入使用,确保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到位;是否不断增强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防事故意识,是否对项目经理、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项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开展检查;是否强化对现场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3.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督责任情况。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进场人员资格审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等严格把关;是否参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对高处作业和危大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规范、施工三违行为等是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及时向建设单位和项目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2)强化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六建质函〔2021707号)要求,抓实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地下暗挖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实施。是否加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开展开(复)工第一课情况。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否严格履行项目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开(复)工第一课作为开复工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动员组织、亲自部署落实。第一课重点内容是否讲清防高坠、防坍塌事故警示案例、本项目风险源辨识管控、相应工种作业安全要点及操作规程、我市复工复产相关要求文件等。是否时间均不少于1小时,保存相关视频图片影像资料,相关记录作为节后开(复)工支撑材料报至监督机构备案。

2.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专用梯道、垂直作业面上下层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严禁沿坑边违章堆载、机械作业,特别是严禁使用挖掘机在基坑边进行吊运安装等作业。

3.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架体材料(高支模区域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扣件式钢管)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的现场监测、架体拆除等工序按方案、规范执行情况,不得违反强制性条文。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设备进场验收、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机械类管理人员配备、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检验检测过程的旁站监理;司机上下应有专用通道,必须佩戴安全绳或防坠器;设备安全运行,不得超载超限。

5.高坠事故安全管理情况。预防高坠事故七查七不准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是否佩戴,三宝是否落实到位,对四口五临边要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巡回检查,提倡项目采用安全语音提示器、红外线人体感应语音播报器等现代化提醒设备,提高防范意识;高空作业使用的防坠落设施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要求,作业过程中,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动态实时检测。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人员进入施工作业。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符合低压规定。存在可燃性气体场所,严禁明火,必须防爆和防静电。

7.其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缆敷设、电气元件的正确选型,外电线路的防护;临电验收、检查记录等用电档案的建立。严格动火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配备消防设施、消防沙池、灭火器配备齐全有效,易燃易爆品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等。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35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本实施细则,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35—202211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提出对策,落实措施,消除隐患。我局将对各在建工程开展全面督查,开展成效将于创杯创优相结合,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12月)。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管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认真进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221210日前上报质安站。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照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到岗履职,夯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管理措施。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该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三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达到即查、即报,即改、即验全流程管理措施。项目部要严格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全覆盖,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全面规范风险排查、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安全生产全覆盖工作,对每次开展的风险排查、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在台账登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大监管力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督查、抽查、巡查频次,以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防高坠、有限空间等危大工程为重点,结合建筑工地特点,突出重点、主攻难点,跟踪重点整改事项。对安全管理不严格、整改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项目部安全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别化监管,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措施到位,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严格执法检查。雷霆出击、铁腕整治,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建施工项目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及时纠正与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有效增强监管效果,并建立检查台账。同时,局分管领导每月将根据检查台账,采取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或在岗不履职等情况,一律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突出、整改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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