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诉求:自己准备在霍山县购买商品住房,因是拆迁户对方说不享受相应政策(地方购房政策,县住建局发布的文件),咨询为何无法享受。请回复。
回复:县住建局目前正在执行促进返乡就业创业安居补贴。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霍山县促进返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霍住建〔2022〕136号)及《关于印发霍山县促进返乡就业创业回乡安居补贴相关问题解释的通知》(霍住建〔2022〕146号)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凡在霍山县主城区(参照“人才补贴”购房区域范围)购买“购房补贴”项目库内新建商品住宅及规划性质为公寓的,享受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4万元。本文件中的购房补贴与人才购房补贴等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叠加享受。购房方式为:申请补贴房屋的购买方式须为全款、分期付款或按揭方式,购房券购买、购房单购买、司法划转、抵付债务等方式购买或取得的房屋不享受回乡安居购房补贴。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与霍山县住房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502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