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留言:19年自家安转燃气地暖,并缴纳了4200元左右开户费,2021年冬燃气公司告知燃气限量,不予多冲燃气费,2022年燃气公司又出限气使用(600度/年),认为不合理,自家安装地暖压根不能使用,长时间不用也会受损,现来电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并督促燃气公司针对开通地暖户正常燃气使用。请处理。
回复: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燃气办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了解,您反映的收取暖气增容费4200元是家用取暖锅炉燃气建安费,符合霍山县物价局对霍山中燃公司《关于天然气居民采暖炉建安价格的批复》(霍价<2014>40号)的规定。但中燃公司对诉求人家用取暖锅炉燃气采取限气措施,是没有依据的,县住建局已责令中燃公司对用气限制问题进行整改,保障居民用气。现已完成整改,您可近日去充值燃气费。如有相关疑问,请拨打霍山县燃气办固定电话:0564-5020506或移动电话:13285644333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