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中央转移支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5-10 11:31 信息来源:霍山县住建局  字体:[  ]

一、基本情况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的发展工程,是一项稳投资、扩内需、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对于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住有所居是宜居的基础,要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为“两新一重”(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内容,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022年度我县共收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75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056万元,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9万元。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本着以“突出目标任务、探索创新思路、营造和谐氛围”的思路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放在首要位置。有效地改善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等各项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2年6月,3个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面完工,改造类型为基本型,总投资2,898.46万元,改造面积12.82万平方米,改造1052户,改造楼栋152栋。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方面:2022年,我县共计发放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98户,发放金额18.86万元。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初预算投资351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917.32万元,预算执行率82.90%

1、按项目类别分析

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初预算投资35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898.46万元,预算执行率82.81%。预算执行率下降的原因是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调成本控制,严格按照《霍山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霍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审和复审管理制度暂行办法》霍政办〔2019〕13号文件规定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对项目进行招投标预算审计、结算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在刀刃上。

2)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项目

2022年度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项目年初预算投资1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8.86万元,预算执行率99.26%,基本达成年初预算。

2、按资金来源分析

2022年度我单位共收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7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074.86万元,预算执行率99.99%,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2022年度我单位共收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资金11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拨付合规性方面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情况。

2、使用规范性方面

我单位严格按照《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霍山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霍政办〔2013〕73号)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讲求效益。未出现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3、执行准确性方面

2022年度我单位共收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75万元、省级资金113万元,实际支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74.86万元,省级资金113万元,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各项资金在细化下达时同步下达预算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效管理2022年12月,我单位按照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考核激励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文件规定,积极开展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自评工作。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2022年计划改造12.82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1052户,改造楼栋152栋,改造小区3个。实际改造12.82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1052户,改造楼栋152栋,改造小区3个。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目标。

住房租赁补贴方面:2022年度计划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50户,19万元。实际发放98户18.86万元。从发放户数上分析超额完成发放目标,从发放金额方面分析,基本完成发放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2022年霍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3个小区,包含水电金融小区、茶厂红楼、南潭苑A、C区,涉及居民1052户,涉及楼栋152栋,涉及建筑面积12.82㎡,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2022年住房租赁补贴实际补贴98户,超计划发放补贴48户,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

各改造老旧小区完工后,我单位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均为100%。

3)时效指标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22年8月,2022年4月,六安市新冠疫情肆虐,我单位顶住压力,克服困难,努力消除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各方人员的努力下,2022年6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面完工,比计划完工时间提前了2个月。

4)成本指标

老旧小区改造总成本计划总投资为3500万元,实际总投资2898.46万元,节约资金601.54万元。

住房租赁补贴计划发放金额19万元,实际发放金额18.86万元,发放资金减少的原因是申请人数减少。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①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小区内老旧管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②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小区内停车、加装电梯、充电、安防、照明、智能信包箱及快件箱等完善类短板,完善了居民生活环境。

③通过项目实施,补齐了小区内体育健身以及养老、托育,建筑物本体公共部位以及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提升类设施短板,提升了居民生活水平。

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2) 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墙面粉刷、路面硬化、雨污管网改造等工程的实施,项目片区人居环境得到了显著提升。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了保障老旧小区建设完成后能够得到有效管养,我县于2021年出台《霍山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工作方案》霍政办【2021】29号文。《工作方案》明确了建后管养工作职责,制定了建后管养工作模式,强化了建后管养保障措施。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经满意度调查,本项目服务对象表示,项目实施过程中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处理群众反映事项,群众满意度高。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改造完成交付后长效管理费用难以筹集,老旧小区维修基金很少甚至早已用完,后期维修费用保障费用难以落实。虽然我县已制定《霍山县老旧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补建工作方案》及《霍山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工作方案》对老旧小区长效管理费用筹集做出了筹划,但是实际工作中,资金筹集依然存在很大困难。

督促属地社区早日指导、筹备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知识,坚持居民共治共享,引导业主提高有偿服务意识,督促业主按照物业服务费交纳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老旧小区居民交存房屋维修资金推动老旧小区维护、管理的长效化,实现良性运转。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教训,形成可复制的工作经验。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受到了我单位的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抓落实。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未发现的问题。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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