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霍财绩〔2023〕33号文件有关绩效自评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牵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建村函〔2022〕255号)、霍山县住建局和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霍住建〔2022〕95号)文件规定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全县16个乡镇中,对符合条件、自愿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进行补助。2022年度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50户,实际实施58户(涉及农村低保户31户、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11户,农村低保边缘户1户、其他脱贫户14户、农村易返贫致贫户1户)。
二、综合评价结论
危房改造项目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项目组织管理有效;项目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绩效基本实现。项目总体自评分为“100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截止绩效评价日,已到位资金13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2.6万元、省级资金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对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在房屋改造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基本信息录入上网的前提下由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霍山县财政局于规定日期前一次性将补助资金(109万元)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内,资金打卡执行到位。
(三)项目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度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50户,实际实施58户。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58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部完成。
(2)质量指标。改造后农房有基本设计,房屋验收合格比达100%。
(3)时效指标。58户当年开工率达到100%。
(4)成本指标。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加固户数量因地制宜开展符合条件的危房修缮加固,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达到100%,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支出困难型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重建房屋户不低于2万元/户,修缮加固户不低于0.6万元/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直接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2)社会效益。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和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有力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4)可持续影响。改造后房屋安全期限达到拆除重建≧30年;修缮加固≧1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对象户满意度达到≧9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危改对象针对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有对象经济困难,无其他资金来源,仅靠危改补助资金无法新建房屋,不少符合政策人员自动放弃了危房改造指标。二是危改政策镇、村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不知情。
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在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居住安全的作用,提高补助标准。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符合政策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年危房改造项目依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同时,该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项目立项规范性方面。危房改造项目运行规范,我县58户农村危房改造均按照严格按照户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且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可靠。按照省厅要求,所有危改对象低收入身份在镇村两级评议审核基础上,经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比对确认,方可最终确认,符合项目规范性要求。二在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项目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和乡村振兴局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意见精神及《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文件要求。三在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清晰的改造计划和改造步骤,建设内容与资金进行量化匹配,制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加固户数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霍山县住建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2 | |||||||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霍山县财政局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0.7 | 109 | 83.39%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02.6 | 102.6 | 100% | ||||
地方资金 | 28.1 | 6.4 | 22.77%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科学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
执行准确性 | 准确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优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优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支出困难型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目标2:完成上级下达的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 完成全县58户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厨卫入院的基本要求。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 50 | 58 |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 100% |
100% | 116% | ||||
农房设计 有基本设计 |
有基本设计 | 有基本设计 | |||||
时效指标 | 当年开工率 | 100% | 116% | ||||
成本指标 | 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100% |
100% | 100% | ||||
符合条件的危房修缮加固 因地制宜开展 |
因地制宜开展 | 因地制宜开展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 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 | 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 | 基本保障 | 基本保障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 基本达到 | 基本达到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造后房屋安全期限 | 拆除重建≧30年;修缮加固≧15年 | 拆除重建≧30年;修缮加固≧15年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户满意度 | ≧90% | ≧90% |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